《互联网络室使用管理办法》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络室使用秩序,保障网络运行安全与用户合法权益,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接入互联网络室的设备及用户,网络室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,用户应遵守本办法规定。 第三条 网络室管理遵循"安全第一、服务至上、规范使用、资源共享"原则,确保网络环境健康有序。

第二章 使用规范 第四条 用户使用网络室须遵守以下规定: (一)使用期间保持室内安静,禁止大声喧哗、随意走动 (二)网络使用时段为每日8:00-22:00,午休时段12:30-14:00暂停服务 (三)禁止使用网络从事违法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传播不良信息、网络诈骗、侵犯他人隐私等 (四)禁止私自拆卸、改装网络设备,不得擅自接入外部设备 (五)使用计算机须遵守设备操作规范,禁止安装非授权软件 (六)网络室实行实名制管理,用户需登记个人信息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网络使用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: (一)禁止浏览非法网站,不得下载传播违法信息 (二)网络行为应文明有序,不得发送垃圾信息或进行网络攻击 (三)使用网络设备时应保持环境卫生,禁止饮食、吸烟 (四)禁止利用网络从事与学习/工作无关的活动,如游戏、直播等 (五)使用结束后应正常关闭设备,保持桌面整洁

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网络室管理员职责: (一)负责网络设备日常维护与安全管理 (二)定期检查网络运行状态,及时处理故障 (三)监督用户网络使用行为,制止违规操作 (四)建立用户使用档案,定期统计使用数据 (五)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,提升用户安全意识 第七条 用户权利: (一)依法使用网络资源 (二)监督网络室管理服务 (三)对网络设备故障提出维修申请 (四)对违规处理提出申诉
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,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: (一)首次违规给予警告并记录在案 (二)二次违规暂停网络使用权限7日 (三)三次违规取消使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(四)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条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: (一)擅自接入外部设备导致系统故障 (二)传播违法不良信息 (三)恶意攻击网络系统 (四)违规使用网络资源造成浪费 (五)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
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网络室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第十一条 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修订,修订内容经公示后生效。 第十二条 用户使用网络室前应仔细阅读本办法,视为已知悉并同意遵守相关规定。